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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居住证签注所需的必备材料如下:
1. 居住证原件; 2.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居住证明材料: - 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购买自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房产证; - 在单位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 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签注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居住证办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补充材料:
1. 就业类: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工资发放证明; - 工作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2. 就学类: - 学生证; - 学籍证明; - 就读学校的住宿证明。
3. 投资类: - 投资证明; - 企业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明。
4. 其他情况: - 因家庭原因需要居住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因其他原因需要居住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以当地举报 -
红河居住证过期续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租房合同协议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2)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3)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至49周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小一寸,白底板彩色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标准照) [ 原件(收) ]
(6) 居住证。
延伸阅读:
红河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1.在红河内非本市户籍需居住在本市的自然人;
2.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红河市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住满6个月即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
1.《红河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红河居住证》除享有《红河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的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办理公共交通乘车优待手续;
(2)办理一孩生育手续;
(3)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
(4)经市政府确定的可以享有的其他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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