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初心强党性 正风肃纪树新风 ——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

红河 更新于:2025-07-0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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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庆“七一”系列活动。



    一、重温誓词,淬炼担当本色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全体党员在领誓人的带领下,举起右拳,面向鲜红的党旗庄严宣誓。重温誓词不仅是对入党初心的回溯,更是对新时代检察人担当作为的再动员,激励着全体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在检察履职中争当先锋。


    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底线

    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张华伟为全体检察人员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过一个个深刻的案例以案释纪,用身边案为大家敲“廉洁钟”、吹“清廉风”,提醒大家增强法纪观念、廉洁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住线。


    三、聆听党课,理论指引方向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以“以检察履职为基 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为题,围绕检察机关职能与“三个现场工作法”,就检察人员如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转变提出了学有质量、干有成效、改有力度的明确要求。


    四、心得分享,展示学习所得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我将努力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涵养新时代检察人的精神品格。”发展党员对象和青年干警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近期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分享心得体会,营造了积极奋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五、走访慰问,传递组织关怀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委员在 “七一” 建党节来临之际到退休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询问了解老党员的生活和健康状况,送去组织的敬意也传递对老党员的关心、爱护与牵挂。总支委员还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老党员们一起学习交流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节选,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党支部学习活动,做到“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

    下一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党性教育、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更严的纪律要求、更实的工作作风投身检察事业,为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筑牢廉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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